第144章 果然如此(2 / 5)
其实早在之前青木松的假设推理后,目暮警部就派人在暗中盯着西津德盛,就怕他得知自己干的坏事暴露,然后逃跑了。
没过一会儿高木涉走了过来,手上拿着一张纸“警部,这是那幢公寓上一任管理员的询问记录。据对方说,他只干了三年就被调离了那个工作岗位,去另外的地方当管理员了,而在他当管理员之前,西津先生就已经有了那个习惯,每周一都会去楼顶,对外说是去检查水电表。”
“这个人看来是并不知道什么。”目暮警部拿着询问记录说道,想了想又说道:“去查,查对方的前任是谁,请他来警视厅协助调查。必须要搞明白,西津德盛的这个习惯,是真习惯,还是因为某些事情做出的改变。”
“是!”高木涉立马应道。
就在这个时候,目暮警部办公桌上的座机电话响了起来,目暮警部连忙接起来“莫西莫西。”
“警部,我是负责监视西津德盛的武井,我发现对方似乎是察觉到了什么,去银行取了一笔款钱后,开车离开。现在已经上了出东京的高速路,我让井田开车跟在他后面。”电话另外一边的武井刑事语气急速的说道。
目暮警部闻言脸色一凝“对方是想要逃跑?”
“我感觉是!”武井刑事回答道。
“对方现在上了哪条路。”目暮警部又问道。
武井刑事连忙回答。
目暮警部听到回答后,非常果决的说了一声“我知道了”,然后就挂断了电话,立马给交通部打去,让他们在沿途设防拦住西津德盛。
打完电话后,目暮警部又立马吩咐青木松领着人去将西津德盛抓捕。
至于说理由?
在你名下的公寓楼的化粪池里,打捞到了两根手指头,你作为公寓产权的所有人,警方是有资格有权利对你传唤问话的。
结果警方还没来得及传唤,你就拔腿跑了,这不是心虚嘛,不打自招嘛。
在这种情况下,警方有权利对其抓捕,并且拘留24小时。
如果证据不足,在24小时后就要释放对方,如果证据十足,那就不好意思了,你就好好坐牢吧。
青木松得了目暮警部的吩咐后,点了办公室里看着还空闲的几个刑事,跟他一起去抓人。
靠着交通部的帮忙拦截,青木松很快就将西津德盛抓到,押回警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