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第 144 章(1 / 6)
裴宴从前作为宫中女官, 经常要写一些正儿八经的文书、账本,或是整理一些前几代传下来的食谱。
字多的时候,若是写正楷,一笔一划, 不知道要写到何年何月去。
因此, 她最擅长、也最常写的, 并非是京中女子喜欢的簪花小楷, 而是行楷。
行楷不同于正楷那般一笔一划、端端正正,写起来耗费时间;也不同于行草或者草书那样飘洒肆意,难以辨认, 长此以往, 便练就一手很好的行楷。
写行楷, 一般要用到硬毫笔。
硬毫笔,常见的有有兔毫、狼毫、鹿毫、鼠须、石獾毫、山马毫、猪鬃等。像是牌匾这样需要格外遒劲的,裴宴会选用猪鬃毛, 不过现在写寻常字样,便采用了兔肩紫毫笔。
从前她手头紧,练字主要为了练手腕力量,用的都是从图书城批发来的玩意, 就图个便宜大碗。
不过前些日子拿到分红,手头宽裕了不少, 裴宴便专门选购了一套加起来好几万的文房, 其中这一支紫毫笔,就价值小几千。
纯手工制作的紫毫笔,毛极其柔顺。
裴宴抬起笔,在盛了清水的砚台中略微润笔,随后蘸上墨汁, 脑中略过了下《兰亭集序》的内容,又估摸了一下宣纸大尺寸。
吕经理拿来的宣纸大约两平尺——这样大小的纸上写一句话,竖过来更合适。
她一手松松搭在台子上,一手持笔,神情专注,背梁挺直,一种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疏离,在她身上显现。
一时间,周围嘈杂的声音都下去了些。
围观人群的目光都被她吸引过去。
裴宴却毫无察觉般径自抬手,落笔。
裴宴写的是《兰亭集序》的第二段:“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
第一个字写出来的时候,老岳的眼神就一凝。
裴宴的动作,一点不像他想象那样,是个在书法上仅仅有些入门的年轻人。反倒行云流水,自然得就好像写毛笔字,是她每天要做的日常一般。
她甚至没怎么多琢磨笔画,只是顺着一路写下去,很快,一行字就跃然纸上。
写完最后一个字,裴宴略出一口气,收了笔,退后一步。
围观群众纷纷踮起脚,朝这边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