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那就把它吞掉(1 / 4)
活了几十年,罗伯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羞愧过。
他感觉自己就像戏台上的小丑,可怜、可笑、可恶、可憎,没人愿意这样生活,但他没得选。
在哥谭市,敢于欺骗法尔科内的人很少,活下来的更少,罗伯特就是其中之一。
之所以能够活下来,靠的不是运气,也不是关系,而是才华。
听起来很可笑,事实就是如此,法尔科内看上了罗伯特·唐斯在金融方面的天赋,才破例留他一条狗命。
游牧民族有一项传统文化—熬鹰,法尔科内是此中佼佼者,在他看来,熬鹰和熬人是一样的,想要驯服翱翔天际的苍鹰,必须折磨它们的肉体、消磨它们的灵魂,只有灵魂和肉体处于崩溃边缘时,苍鹰才会选择屈服,人也是如此。
很早的时候,罗伯特就知道法尔科内的目的,他满心不甘,羞愤欲狂,却没有任何办法,在法尔科内的世界里,没有罗伯特·唐斯崛起的机会。
多次反抗无果后,罗伯特选择放弃,在下水道里讨生活,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希望用时间磨灭法尔科内的记忆。
就这样过了半年,卢克·萧找上门,提出让他加入ShowMe,又过了几天,埃利奥特家族的人找到他,给予更高的待遇,也就在当天晚上,法尔科内的人出现了,一顿暴揍打破他所有的美梦。
梦想破灭的感觉很不好,罗伯特已经经历两次,不想在经历第三次,
“西德尼先生,这份合同上的数据与之前有很大出入,你们是不是拿错了。”
西德尼没有理会罗伯特,面带笑容地看着卢克,问道,
“萧先生,你觉得合同怎么样?”
卢克在那些露出手枪的员工身上扫一遍,好一会儿才嘶声道,
“三千万美金,60%的股份,不愧是哥谭出来的,真狠!”
西德尼哈哈地笑起来,
“千万别误会,哥谭市是一座民风淳朴的城市,那里的人热情好客,从不欺负人,也不喜欢被别人欺负,之所以带枪,主要是为了防身,你也知道,大都会的治安不好,天上还总飘着人,不带枪,心里不踏实。”
卢克讥讽道,“阁下可真幽默!”
话音落下,屋门被大力撞开,亚历山大·罗兹还有七八长相彪悍的壮汉涌进来,有的挎着冲锋枪,有的背着步枪,还有人扛着火箭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