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章:纽约日常(4 / 10)
别人会更清楚的知道亚伯·史密斯对曼哈顿的支持,对纽约的热爱!
亚伯便不客气地道:
“按照我先前说的那样。要是有人不愿意到“危险”的曼哈顿去工作。那也没问题,那请他们把辞职信交上来吧。”
话说的好听,其实就是直接炒尤鱼的意思。
这里就要说到美国的劳动法了。
美国没有“劳动法”这种说法,在这边一般是称为劳工法。
它不是一部法律,而是一个法律体系。
因为具体到联邦、每一个州、郡、市甚至城镇,可能都有各自大体相同但细节不同的劳工法。
像在华夏,按照正规来搞的话,公司主动炒一个员工的尤鱼,一般要支付16个月的薪水。
裁员成本极高。
美国劳工法体系没有关于裁员赔偿金的规定。
仅《工人调整和再培训通知法》很模湖地规定了一条:大规模裁员需提前6天与雇员协商。
这里的“协商”,被资本家和公司们用的出神入化。
像亚伯都已经打算好了,这次多少要炒一些人尤鱼。
按照这条法律,严格来说要给6天的工资。
亚伯涨5%,给9天的工资,够意思了吧?
这种解释不但合法,还给人一种非常大方,是个好老板的印象。
但这份九十天工资的补偿,仅仅只会给底薪,不会包括股息分红、奖金等东西。
而底薪以外的收入,实际上才是大部分华尔街打工人收入的大头。
所以史密斯资本多炒几个人,用工成本真的没那么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