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三章 出城用刑 水刑威力(3 / 4)
还有一种刑罚叫做“披麻戴孝”,就是用鞭子把犯人打得浑身体无完肤,然后再把麻筋沾到犯人的身上。之后等血液干结之后,再一条一条地往下撕扯。
这样的刑罚,大多都是皮肉之苦,对习武之人,特别是炼气化神,精神意志得到过淬炼升华的高手作用不是很大。
就是千刀万剐和点天灯之类的刑罚,虽然说残酷无比,对精神肉体伤害都很大,但没等犯人精神崩溃,也早被玩死了。
所以,这类刑罚那也只能归到“罚”的一类,而不是刑。
但是这水刑却不一样,它能够让犯人在感到极度痛苦的同时,却不会对犯人的身体构成太大的损伤。
这样一来,施行者就可以无休无止,几乎是永无止境地把这种酷刑施展下去。
水刑的具体做法非常简单,就是把犯人绑在一张木头案子上,四肢身体头固定好。
然后在犯人的脸上盖上一块布,直接用水壶提着水不断地往上浇就可以了。
当然,在这里面有很多细节,首先就是犯人的脚一定要比头部绑得要高一些,其次就是浇水的时候,中间不能够停顿。
当犯人脸上开始被浇水以后,他的呼吸因为被湿布封闭了口鼻,就立刻就被终止了。
实际脸上的毛巾的作用,就是为了让他不能够吐出呼吸道里面的水,让这个犯人始终处于被溺水的状态。
这种刑罚的残酷之处,就是它会让人产生一种即将溺水而亡的痛苦感。
这种巨大的痛苦是人在生与死之间,所面临的那种割裂般的剧痛,可是他却偏偏又死不了。
身在水刑之中的犯人,由于身体剧烈的挣扎和运动,会使得他在极短的时间之内就消耗完身体里面的氧气,随后就陷入了昏迷状态。
但是由于水刑的窒息特征,会使得他即使是在主神经失去意识的情况下,那种极度痛苦的感觉依然不会消散。
而是还在犯人的感官之中存在着,并且随着施刑的时间延长不断地持续下去。
于是,随着施刑者不断地一次次循环下去。这个被人施展水刑的犯人,就会始终都在这种痛苦之中无尽的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