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二章 嚣张?16年有期徒刑!(2 / 3)
他看到了什么?!
他看到了震惊人心的逻辑。
就像去银行取钱,atm里多吐出来1万块钱,取钱的没有及时告知银行,银行事后说取钱人非法取钱,因为取钱人手里的钱是银行的,而取钱人的钱实际上在多吐出来的那部分里面。
就问这逻辑强大不。
但是这逻辑挺有道理的。
“原告,庭审你玩手机!能不能严肃点!”审判长不悦对着原告席位喊道。
韩哞哞不仅没有羞愧,反而兴奋说道:“审判长,本人又发现被告的一条罪证,请求当场述说。”
“哦?”审判长考虑到侯亮晶那嚣张模样,遂说道:“快快说说新罪名。”
韩哞哞看向侯亮晶,强压兴奋说道:“本人刚刚接到热心群众提供的线索,线索为当时侯亮晶5年前取款16万元时的录音文件。录音文件里面明确记录侯亮晶取钱时说的话,当时侯亮晶取钱16万,告知银行柜台工作人员是用于父母生病住院的,但侯亮晶最终把这个钱用于收买人口,所以根据合同相关条款,从银行取自己合法财产的合同不成立。既然合同不成立,意味着侯亮晶手里的钱并非他取的自己的存款,他的存款实际还在银行中。既然侯亮晶手中的钱为银行所以,而侯亮晶又采取欺骗手段获得钱财,故侯亮晶为金融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巨大指3万至1万以上,16万已经达到数额巨大标准,按照刑法,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韩哞哞说的掷地有声,却把所有人搞的晕头转向。
包括审判长同样如此。
审判长说道:“韩检察,你的话有点绕,能不能直接说逻辑简要。”
“审判长,逻辑很简单。一开始被告和银行约定16万用于父母生病,但他没有,而是用来收买人口。既然被告欺骗银行,故银行和侯亮晶当时的合同无效。但是侯亮晶最后拿到了16万,可惜由于合同无效,所以这16万不属于侯亮晶本人,而是属于银行。所以问题绕回来了,侯亮晶拿到了属于银行的16万,所以为金融诈骗。”
“我尼玛”观众席一阵吐槽。
这特娘居然有这种逻辑
这么牛逼的逻辑不去当律师可惜了。
审判长也是懵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