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颂·尘世色殊。(1 / 5)
岁月不饶人,恰好陈幼安还年轻。
虽然睁开疼痛的双眼之际,他惊奇的发现已经是两世为人了,但这不比现代穿越到古代更恐怖。
那时候,但凡是在工业时代之前,不论是历史文献中多么盛美的朝代、繁富的文明和帝国,无非是有白纸,无非是有马车,无非是有铁器和火药。
那时候,街道上哪里有随处可见的肉食?
那时候,家庭中不是男耕女织,就是繁衍后代,哪有电脑?哪有电灯?哪有电?
可笑,世上熙熙攘攘,陈幼安觉得像自己这样的人,即便重生了,在茫茫人海中不也是数不清的那之一,唯一的好处就是年轻时没有高度近视。
他感受着眼前的视野不再迷离。
多年不见这么清晰了,陈幼安心已窃喜,又却能感觉到脓口疼痛,在太阳穴与右边眉毛的位置。
有一道伤疤,缝合了十三针,但依然存在着狰狞的血痂,他知道无论过去多少年,这都注定是要留在车祸刺杀失败后,成为这场阴影下的凭证。
但是重来一次的经验,如果真的有用……
那么为何人类从历史上学到的唯一教训,就是人类从不会学到任何教训,命运也总是在重现。
正所谓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悲剧的人生妆容统一,也就像那首歌里说的一样,爱也匆匆,去也匆匆,只恨不能再相逢。
匆匆回首,一切都是匆匆过去。
不过重生就像伍德一样,武德武德,有武才有德,有系统重生才有意义。
没有系统的话,陈幼安记得自己这个时候还是个瘸子,挽救了一个人的一生,代价是亲手赠送自己的仪式,这就是等价代换。
当然重生这个概念是小说才有的东西。
但是要给这种广义上的穿越,找一个合理化解释,陈幼安也只能凭有限的人生做出初步判断。
虽然在印象里已经褪色的房间布局,对他而言并不能成为笃定的佐证,但是造成一身伤痛的原因,绝不会因为区区时间的快速沉淀而忘了记。
曾以为他能够从事理想的工作。
结果,为了成全一次英雄的理想,他自愿放弃了学校的改造,提前接触了社会的磨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