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公审大会(2 / 4)
雍州都司军法官车霖海下令。
下方的副手起立,捧着卷宗问:“被告,淳于覃,年三十二,生于文宗泰宁二年,曲阜人氏,正八品世家曲阜淳于氏家主,华夏人,以上信息,是否正确?”
淳于覃看了一眼庄严肃穆的公审现场,长叹一声点头:“是。”
“法官,被告确认信息无误。”
“啪!”军法官拍案,再道:“请原告声明公诉原因。”
原告,挂着观察使牌子的官员站起来,捧着书说道:“公诉状告被告淳于覃,叛国罪、间谍罪、走私军需罪。”
军法官点了点头,又道:“以上罪责,可有人证物证?”
“自然。”原告平静的说。
“好。”军法官看向淳于覃,“被告,是否申请讼师辩护?亦或自己本人辩护?当然,若是申请讼师辩护,我朝《审判条例》有规定,凡是公诉,如因时间紧迫,被告无法找到讼师,可以向法庭申请辩护讼师,法庭自然会安排讼师助你。”
淳于覃看了一眼法官,那眼神里都是你是不是觉得我傻?
“一切,实事求是,以上三罪无论哪一条,都是死刑起步。但,我们绝对不会让任何不该出现的罪责无辜出现。哪怕他真的该死,因此你可以放心。”
军法官的话,淳于覃并不在意,这一场公审与其是公审,不如说是一场作秀。
目的就是为了普及应昭魔改的审判办法,尽可能的完成人治转向法治的步伐。
所以,淳于覃摇了摇头拒绝道:“我自己来辩护便可。”
“好。”法官拍下惊堂木,把控着节奏道,“既然被告选择自辩,那么现在,原告请上证据,一一证明以上三条罪责。”
“是。”原告起身,开始了律政先锋栏目。
“被告,请问你是否脱离汤国籍?”
淳于覃淡淡说:“不曾。”
“那么被告,请问你是否为柔然使节?”
“是。”淳于覃再道。
“那么再问被告,可否有人证明你是柔然使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