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再遇僵尸(2 / 3)
部队停止原因不是其他,他们找到目标了。
然而,这时候李霄心中没有一点喜悦,反而充满担忧。
后山,从黄德那里知道自己身上的气息后,他就明白一件事,后山恐怕就隐藏着一只大妖。
大妖为什么没有伤害他,李霄不知道,他知道的是大妖不好惹,自己进出没事可能是自己太弱小对方懒得理会,尉成恭他们进入就不一样了。
这就像一只蚂蚁闯入狮子的领地,狮子根本不会在乎,但如果闯入的是豺狼,是猎狗呢?
哪怕豺狼、猎狗本身没有入侵的意思,一场对峙在所难免,稍有不慎就会发生战斗,作为殃及池鱼中的鱼,李霄很有自知之明,攻击有余防御为零,面对完全陌生的战斗,可以说没有什么自保的能力。
‘说到底还是力量为尊啊。’
李霄叹息,明明他一心想要苟住,为此都自愿躲在绝地之中了,没想到麻烦还是不断到来。
感慨之余,李霄看向前方的目光中也多有好奇。
他们此刻是躲藏在几个巨树后,在他们前方五百米左右,昨日见到的五人正在和一只僵尸作战。
是的,僵尸,而且是比那日袭击云池村要强很多的僵尸。
李霄明确记得,袭击云池村的僵尸行动迟缓,完全没有灵智,哪怕有强大的力量和坚如金刚的身体也会被绳子缠住,最后被一把火烧成灰烬。
此刻,他看见的僵尸却与那日所见大有不同,首先最大的不同就是这只僵尸无惧阳光,现在距离中午也不远,头顶阳光灿烂的不得了,头顶的树木根本无法完全遮蔽,落下大片大片斑驳的亮光。
僵尸要是惧怕早就该离开了,它没有,说明对方不怕阳光。
其次这僵尸外貌上和上次见到的也是相差巨大,袭击云池村的僵尸除了长得有些青面獠牙,模样还和人类相差不大,眼前的僵尸却是长着一身的绿毛,模样狰狞,一张血盆大口几乎占据了半张脸,锋利的指甲已经不是指甲了,那完全是一把把见血封后的利刺匕首。
同时这僵尸跳跃能力和反应速度可谓是极快,闪转腾挪之间,那五人疲于应对。
要知那五人也非常人,武艺极其精湛。
那大汉背上的包裹不在,手拿一把类似雪饮狂刀的大刀,路子走的是大开大合,每一刀都是势大力沉,周围的参天大树稍微细一点的直接被拦腰斩断,刀法之强是李霄百倍以上。
再说那阴柔老者也是了不得,使用的是类似鹰爪功的武功,所到之处无物不破,周围的巨木在他手中和泡沫差不多,可谓是擦着就伤,挨着就死,端是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