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二章 何方神圣?(1 / 4)
到这个时候要是再看不出什么问题,那陈家驹真的就不用干警察这一行了,因为他连最基本的眼力劲都没了。
几乎是明摆着的,这个女人有问题,而且有很大的问题。因为就算是让他去,他也不可能做到这种拖着两三个老大爷们满地跑的地步。
除非说这个女人是什么世界级别的大力士,能拿奖的那种。可那种人干什么不能挣钱,非要跑来香江搞什么违法事件?
明显就不合常理好吧。而有句老话说得好,世事反常即为妖。碰到这么个妖异的情况,陈家驹自然是再也不能把这当成是什么赌斗的玩笑事,而是二话不说的就直接冲了上去。
先是一把抓住女人的肩膀,颇为有些不信邪的尝试了一下。果然,对方的力量巨大,任他怎么拉扯都没法让她转过身来。
然后也不管那个林警官和他的搭档是怎么看他的。他上去就是一记扫堂腿,就要把这个女人给掀翻在地。
但一击之下,那女人是纹丝不动。就好像是脚底下生了根一样,根本没法撼动上分毫。而陈家驹则是脸上憋得一紫,差点以为自己刚刚那一脚是踢到了电灯柱上。
好硬的跟脚啊。还有,人的跟脚怎么可能这么硬?
强忍着不敢表现出来,陈家驹脸色难看的是连嘴角都抽搐起来。而他这么个不分青红皂白就上来横插一脚的动作,首先引起的就是那两个警察的怀疑。
这个时候,鬼知道你是上来见义勇为还是来杀人灭口的。林警官下意识的就把枪口调了过来,而陈家驹立马就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别开枪,自己人!我是中区警署的陈家驹。”
树的影、人的名。可能光看脸还有点陌生,但这名头一报上来,那可是响如雷贯耳,响当当的一号人物。
作为警队里有名的拼命三郎,陈家驹办案的手段和拼劲那是业内出了名的。虽然说当警察的难免会有那种把命给豁出去的时候,但像是陈家驹这样,已经把豁出一条小命当成是习惯并且屡屡都能登上报纸头条的,整个警队怕是都难找出第二个。
这也是为什么陈家驹的投诉单子最少有一本字典那么厚,他还能安然无恙当他的警察的缘故。无形之中他已经成为了警察的一面旗帜,再加上有人力保,上面自然也就要捏着鼻子的选择放他一马。不然,管警员投诉的又岂是吃素的?
这种人是愣头青,老油条看得估计只会摇头。但搁在新人的眼中,这种前辈无疑就是偶像一般的存在了。
当警察的,哪个没有个除暴安良,行侠仗义的梦想。而陈家驹的所作所为无疑就是这个梦想的最好践行者。所以但凡是听说过他的事迹,那些小警察会心生向往和崇拜也就是个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长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