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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围猎(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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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邀请让我有点喜出望外,从小跟着他打猎,骑马纵横山岭野壑,狩猎游戏是父子情深的纽带。父亲与索伦相约,在主峰和南峰之间山坳里“伐木人酒吧”碰头。父亲、杰克老管家和我穿着雪地靴,骑着高头方背的夸特大马,鞍颤两边皮枪套里塞着双筒猎枪,每匹马的一侧系着两条寻穴猎犬,这些凶猛的大家伙嗅觉出色,不惧恶狼。有六个好帮手,对付一只独狼,胜算明显在我们这一边。民防队员们开着太空梭在天上就是摆摆样子,真没法打猎,视窗隔断了人与外界的接触,也让人失去了对大自然敏锐的嗅觉。出色的猎人追逐猎物,必不可少要嗅嗅鼻子,探查自然精灵释放的气息,这个时候,太空梭携带的“探测眼”计算就失灵了。民防队释放无数探空飞碟,又用无数次的失败证明,在大山的生灵面前,飞碟携带的灵敏计算捕捉到的数据往往都不准,民防队是从一枚飞碟被独狼跃起咬住、还没有被嚼碎前的一瞬间,抓拍到了那只黑背灰毛的大家伙,之后就完全算计不出这么大一个活物究竟跑到哪里去了。曾经的狼王神出鬼没。有时,这只狼见空中嗖嗖飞来探空飞碟根本不跑,它就蹲在一颗大树侧后方,像一截木讷的树桩,蹲在原地,这些聪明的家伙能感知碟盘轻微的震动,探空飞碟从它们面前掠过,并不能觉察大山灵兽就在眼前,略一迟疑,就飞往别的方向去了。山里人都知道,好猎手、好枪法加上一帮好猎犬,对付独狼胜算才越大,但也仅仅是大一些而已,大小只是头脑中的经验数字,失独的大狼是精灵,一直抓不到也不奇怪。

寒风料峭的清晨,我们一行三人如约来到“伐木人酒吧”门口。索伦爵士先一步到了,我远远望见他身着咖啡色猎装,下马站在酒吧门坎上,与酒吧老板说着什么。我猜想,他一身行头各处大大小小的口袋,揣着各种各样趁手的工具,但那把锋利的薄翼飞刀,肯定塞在咖啡色的雪地靴内,外面根本看不到。父亲身着颜色更深一些的褐色猎装,我们一队人马靴子里没藏飞刀利刃,大致属于“标配”,腰间束着牛皮腰带,头戴翘沿牛仔帽,双手戴着韧布手套。我穿着白暂的试飞常服。宇航服的质地当然比猎装厚实,更有韧劲,里里外外也有好多口袋,除了颜色是白的,其余貌似跟猎装差不多。大多数人看不出来,我一身行头的秘诀在宽大的腰带里,外面看像是牛皮做的,其实是一条光能带,里面的能量全部释放出来,供一架太空梭从怀特山到南方千里之外的黄金海岸飞一个来回不成问题,当然,我没忘记戴着宇航腕表,这样,就可以随时与我的女神司马海伦保持联系了。

天才朦朦亮,索伦携带四条狂吠的猎犬把酒吧老板从睡梦中敲醒。店老板翻身起床,扛着一身膘肉,咚咚咚奔下楼开门,见是索伦,也不惊讶,大家都是老朋友。他闪开身,准备让索伦进门,然后再牵着大马和猎犬奔后院去。索伦一只脚刚跨进门坎,又缩了回去,突然想起什么,对老板说,“我们需要你的’大砍刀’和’棍子’。”“大砍刀叫”威妥,“棍子”是路德,这酒吧最能干的两个伙计。

老板一边呵斥着猎犬,努力让它们安静下来,一边问客人,“你说我们,除了你还有谁?”

“泊特家父子和管家。估计他们就要到了。”

老板摊了摊手,“这隆冬季节,找不到临工,酒吧生意又这么好。”

“现在还寒假期里,想来挣外块的小子一薅一大把,价格还便宜,只是你用得不顺手吧?”

老板不含糊,“索伦大人,您说得对,顺手的永远都是抢手货。”

索伦哈哈大笑。就在这时,我们到了。

我打老远就听见了索伦笑得酣畅淋漓,不知道什么事让他笑得这么痛快,父亲侧耳倾听,觉得这是一个好兆头。见我们来了,索伦从老板手里拿回马缰绳,正经地说,“一小时后,叫那俩个伙计带齐家伙,与我们两队人马在兔唇山坳汇合,我们在那里等。”说完跨上大马,掉转马头,与父亲并肩,“我们出发吧。壁炉里柴火一烤,人就走不动路了。”说罢,即刻上马,向后山策马急行,去往怀特主峰北侧一线。南峰与主峰夹山峡谷一线已经不用考虑,两队人马外加十只寻穴猎犬今早上下走了一遭,胆子再大的狼也跑掉了。酒吧老板在后面高声喊:“记在谁的账上?”索伦头也没回,右手手掌竖起,举过牛仔帽沿,挥了挥手,只要高兴,写个数字就能把他的酒吧买下来。

索伦的四条猎犬在前方开道,一行四人衔枚疾走,怀特主峰北侧,相对另一座山峰是高耸的松鼠峰,在“松鼠”缓缓抬升的山脊往上走,没多远就是兔唇山坳了。那儿是一处山谷豁口,山道在此分岔,一边往南侧的主峰,另一边往的陡峭的松鼠峰。我们脚步匆匆,没到山坳时,“大砍刀”和“棍子”已经从后方快马加鞭追上来了,俩人骑着全身缀满豹子斑点的山地宝马,各自后背上斜挎着一把比索伦飞刀更大更宽的薄翼飞刀。对好猎手来说,一件称手的冷兵利器总有大用场,那背后斜挎着大刀太大,没法藏着掖着,这正好彰显俩个好汉性格——张扬的怀特山汉子,一头乱蓬蓬的金发可以筑巢孵蛋,腮帮子上的络腮胡永远剃不整洁,膀大腰憨,天生蛮力,一口土话,习性不改,完全没有污染波特郡魔幻都市里出没的小生习气,霓虹灯下的少年太弱不经风了。

我的枪法虽然不如父亲老道,也不算最差的,但甩飞刀舞大刀完全外行。翠珊小姐对父亲说过,索伦很想将独门必杀绝技传授给我,说飞刀这玩意有时候比枪管用,甚至比镭射光剑和光子大炮都管用,但狩猎季太短,索伦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教我。猎人已经快成“稀有物种”了,“生命基金”的“禁猎”提案就是法条,一百年前就通过了,大家觉得理所当然,似乎这就是天定的“自然法则”,全然忘了,几万年前,我们都是“狩猎者”的后代,祖先不打猎,就没有我们。有时,人们不得不俯首帖耳遵从联盟一纸妥协的法案,但法案永远不能消灭传统。我承认我的女神海伦和她名下的“生命基金”代表了人心更替,但众神都明白,人类猎手的本能从来没有被消灭,只是将捕猎的目标放到更远处去了,从月球,放到了火星,又放到到众多的小行星上去了,……。这些更大的“猎物”,过去我们不触动,是够不到它们,只是埋头编织“星星点灯”的神话,……。现如今,人心狂野的力量已经三次冲击比邻星系的大门了,在那陌生之地“捕猎”更令人着迷,众生急不可耐。由此可见,如果跑得足够快,法条就要改写;如果跑得跟光一样快,什么法条也追不上;只有亦步亦趋,原地踏步的家伙们,才会被“动议爵士”的慷慨激昂唬得一楞一楞的,紧接着就泛起“神圣”的涟漪,连脚下一只蝼蚁都不敢碰一碰。可串起历史的日历,又不得不承认一个怪异的事实,人们编织一个美丽的神话,就是用来打破上一个神话的。于是,有些人在神话破灭的那一天捶胸顿足,痛心疾首,感觉当天就是世界末日了;有些人则不然,反而跑得更快,因为神话前头还有神话。这导致人们对源力的偏见,有些人要控制它,有些人要释放它,或许,这就是费舍爵士与我父亲殊途不同归,永远合不来的原因吧。如果真是这样,说到底,这是“能量基金”与“生命基金”的对冲,而非个人恩怨。好在,世上有些事情,并非战神一个说了算,爱神出面说了更算,上一代人绝对不能阻挡我与海伦的热恋。

想到“源力”,我就想,就是索伦真的教我使飞刀,我也不想学,小飞刀太绅士,我更想跟着“大砍刀”和“棍子”俩个伙计学学耍大刀,掖在靴筒子里的东西我不感兴趣。想着想着,“兔唇山坳”到了,我们在此分兵两路,索伦带着“大砍刀”和“棍子”奔怀特峰北坡,我和跟着父亲和老管家上松鼠峰。半个大山足足覆盖一百多平方公里的领地,上坡下坡,牵马骑马,往返一趟,得整整一天,不兵分两路没法办。双方约定,遇到紧急情况,触动腕表,联络驰援。

两队人马开始了一场寻找狼王的竞赛。老管家跟父亲,我跟着老管家,扯开一段距离,放开六只猎犬,呈扇面散开,仔细寻觅着野狼踪迹。我们在松鼠峰密林里钻进钻出,这座山归属一只狼王管辖,群狼昼伏夜行,遵循固定规律,找到狼的足迹不用费什么力气。我们真正要找的是狼穴。狼王很狡猾,设置了不止一处巢穴,有些根本就是假目标,从来都不去住,真正的几个安全住处大多安顿在岩洞里,也有些藏在隆起高地背阴处开掘出地下洞窟里,洞口极其隐蔽。悬崖绝壁上的岩洞,居高临下,是顶级捕食者最喜欢的巢穴,狼也不例外,只要爬得上去,它们就一定想方设法据为已有。我们不去招惹现任狼王和它的群狼家族,被驱逐的老狼王绝对不敢在新头领驻扎的根据地附近晃悠,失独的狼必须走得越远越好,一不小心给新狼王撞上,必死无疑。我们指挥猎犬,嗅着气味,逐一探查百公里范围内这一窝狼群暂时不用的、遇到危险时备用的和废弃的狼穴,独狼虽然离群索居,但这些老地方它全认识,按照概率推算,这位“独行大侠”在这些地方临时安身的可能性极大。可是我们错了,两队人马一无所获,连一根新鲜的狼毛也没找到,独自流浪的老狼根本没来过。我们追逐不到蛛丝马迹,拼接不出这只怪兽的行踪。可以确定,这头大家伙故意让行踪毫无规律,它早猜到了我们猜想它可能会重回某个老窝,但其实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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