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四十二、不准躺平(3 / 3)
“师叔有事请吩咐。”太史信站直身体,双手垂于体侧,微微低头,说。
沈玄清上下打量着太史信,关切地问:“没伤着吧?”
太史信按了一下腰:“腰上被挂了一下,没有大碍。”
沈玄清看着太史信的手,似乎戏谑地问:“你回来干什么,怎么不趁机去找你的红颜知己?”
太史信脸上一红,手也不自然地握了一下,小声说:“我在这儿好好的,干嘛要跑……”
沈玄清眼中显出一丝疑惑。
太史信开始绘声绘色地解释自己安心待在沈玄清这里的原因。一开始太史信就没觉得自己能跑得了。他十分清楚,沈玄清武功极高,手下六个姑娘也不弱,并不认为自己能够从这七个人的严加看管之下逃脱。后来相处的时间长了,太史信反而不想走了。
一是太史信觉得沈玄清这个“师叔”对自己不错,虽然不至于像曹操对关羽那样三天一小宴,五天一大宴,上马一提金,下马一提银,但态度客气,日常关心(太史信憋在心里不敢说的话是:不像某人,又是把他抓进天牢,又是把他发配上郡,对他可“好”了。沈玄清手下的姑娘们,虽然性格各异,但也没有对实际上成为阶下囚的太史信非打即骂。比起那些官职还没屁大就对下属发火撒气的杂碎,这些顶着“魔”字名头的姑娘简直就是圣人。
二是沈玄清手下的“厨魔”烧菜着实好吃。太史信烹饪水平极烂,对食物也并不挑剔,但也是分得出味道好坏的。在太史信看来,上郡县衙的后厨水平还不如街边小贩,上郡县城最有名的厨师烧菜水平也不如全戎。而“厨魔”除了擅长在饭菜里下毒,更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她不仅有切土豆为菊花、变芹菜和苹果成凤凰的高超刀工,还能让寻常的食材,蜕变成了一道道美味佳肴。集市上随意买的鸡,被“厨魔”配上葱、蒜、花椒等佐料,不一会儿就成了一盘白斩鸡;平平无奇的一大块五花肉,被“厨魔”先煮后烤,只配合着盐、糖、醋,就变作了酥脆香甜的脆皮五花肉;即使是最寻常的豆腐干,被“厨魔”削片切丝之后,接受几次开水的冲淋,配合着虾皮、笋末、香菜和调料,也让被众人吃得回味无穷(“厨魔”还表示要是有扬州的特制豆腐干,味道才到位。太史信毅力过人,这才控制住大吃特吃的念头。否则这些日子下来,他肚子上的肥肉肯定就把腹肌盖住了。
三是太史信在沈玄清这里过得日子着实惬意。太史信觉得,自己至今最开心的时光,既不是和秦惠卿花前月下的种种,也不是封候拜将的日子,而是跟着师父秦道士学艺的时候。那时太史信每天都很累,还不时受到师父的责罚,但习文练武,天天有进步,日日有希望。在上郡县令任上,太史信每天都要把大量时间用于处理各种糟心事,只能早起练武睡前读书。他努力做了一些事情,但并不喜欢这种钱少事多离家远、闹心窝火责任重的生活。而在沈玄清这边,太史信虽然需要扫地买菜挑水劈柴甚至准备洗澡水,但每天都有大半天时间可以在没人打扰的情况下读书练武充实身心。他最开心的是只需干活儿而不用劳神担责,不用操心自然吃得饱睡得香。至于红颜知己,爱谁谁,反正太史信本身就是一个特别耐得住寂寞的人,孤身一人在南方的大山里和安南猴子周旋两个月也没抑郁(不知道女皇秦峻要是知道了太史信当下的状态,会是什么感受。
综上三点,太史信对于逃回去当县令乃至回帝都统统兴致缺缺,只想着在沈玄清这里多待几天。
沈玄清听了太史信的话,又好气又好笑:“怪不得你给‘影魔’、‘夜魔’忙前忙后毫无怨言,到我这儿躺平摆烂来了?!不行,明天你得替我办事去。”
太史信一笑:“好呀,明天为师叔效劳。什么事儿?”
沈玄清目光忽然转冷:“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