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指鹿为马(1 / 5)
如果把时间倒拨回四年前,要在美丁城最招人痛恨的人中评选出第一名的话,一个名叫加拉斯的青年当选,绝对没有争议。
这是一个性格卑劣的恶棍。
当年,年仅二十一岁的他,就已经是美丁城一帮横行霸道的无赖的头目。每天仗着人多势众心狠手辣,干一些诸如行骗、偷盗、抢劫或敲诈勒索的不法勾当,谋取钱财。可谓臭名昭著。
不过,美丁城毕竟是领主史密斯男爵的领地。虽然加拉斯是自由民,但在美丁城这个地头,他再大也大不过领主。
史密斯男爵生性温和,却嫉恶如仇,是一名相当正统的贵族。一旦他决定对付加拉斯的话,就算加拉斯本事再大十倍也没用。
因此,当四年前的一天,加拉斯领人抢劫了一名受领主保护的商人并且致其重伤的事情暴露后,面对史密斯男爵派出的卫兵和警士,他选择了逃亡。
这一跑,以他为首的犯罪团伙顿时树倒猢狲散。
当年的恶棍们大部分被送进了监狱,另一些幸运点的则被迫远走他乡。没有了这帮无恶不作的恶棍,美丁城的治安比以前太平了许多。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渐渐忘记了加拉斯这个人。
可谁也没想到,四年之后,逃出美丁城的加拉斯,竟然又大摇大摆地回来了。而且这一次,他竟然不知道凭着什么本事,成了圣教卢利安教区西区的一名深得西区主教信赖的三级执事。
教廷的机构复杂,职务等级也很繁复。人们有时候会弄不清红衣主教和大主教究竟谁的权力更大一些,但这并不妨碍大家明白一个西区主教身边的三级执事究竟意味着什么。
那意味着,即便加拉斯大摇大摆地回到美丁城,在城主史密斯眼前高谈阔论他当年犯下的罪行,史密斯男爵也不敢拿他怎么样。
一个连领主老爷都不敢得罪的人,平民百姓就更不敢得罪了。
况且,这一次,和加拉斯一同回到美丁城的,还有一位西区主教派来的特使以及一支由三名骑士率领的教廷侍卫队。
人们看见,当三天之前,加拉斯跟随在特使的身旁,于教廷骑士和侍卫的护卫下抵达美丁城的时候,就连郡主教大人,也毕恭毕敬地亲自出城迎接。
加拉斯的出现,立刻成为了美丁城居民们热议的话题。
四年的时间并不长,虽然加拉斯和他的团伙在消失的这段时间里,谁也不愿意去想他们,但当这张脸出现在人们的眼中时,过去的记忆,立刻就复苏了。
人们重新开始谈论加拉斯。谈论当年这个家伙犯下的那些罪行,也猜测这个臭名昭著的家伙是如何摇身一变,成了圣教三级执事的。
通过教堂里的熟人,大家打听到,这次特使一行人来美丁城的目的,是准备将美丁城教堂的一些珍贵财物转移走,并护送郡主教大人离开美丁城,以避免在战争中遭遇不必要的损失和伤亡。
如果加拉斯老老实实完成了任务离开,哪怕他恬不知耻地在街上大摇大摆走上几圈,在当初那些敲锣打鼓欢庆他逃亡的人们面前耀武扬威,甚至奚落嘲笑一番,大家都只会忍气吞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