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混乱(1 / 5)
案上这张帛书所写的内容,是俩人在西市和天枢乡弄出来的事情的处置方法。
当然,那些事情早已处理完毕,只是不知道是为了惩罚还是考校,国君让陈璎写出自己的处置方法,并要求要写得足够详细。
这也是陈璎草草写完上交后,被无情退回,要求重写的原因。
把目光投向第一条,内容是关于那五个捕役的事情:
“六月初,五人因在赌坊输光钱后,心起歹念,在西市东坊向酒肆商铺收取治安费用。后来五人将私收来的大部分钱财,拿去贿赂东坊的坊司捕,让其替他们遮掩。有了庇护,五人更加胆大,遂扩大索取治安费的范围,次数也有所增加。在引起反抗后,更是编造治安费乃是国君下诏征收的税钱,借此逼迫不知情的店家服软……”
对于这件事情,陈璎第一次给出的处置方法显得很简单粗暴,只有“腰斩”两个字,理由是冒犯国君,不过在被驳回后,腰斩已经被划掉了,换成“剁成肉酱”四个字,理由则还没写。
事实上,那五个捕役被捕当天被判了腰斩,隔天便在西市无数双眼睛的见证下执行了。
相同的处置方法却被驳回,那问题大概是出在自己的处置方法这条件上面……嗯,干娘此举应该是为了考校阿璎,所以要写出不同的处置方法才对。
想到这里,陈圭心里有了方向,提笔把“剁成肉酱”四个字划掉,接着在后面写上:
“判罚过重,那五人虽犯死罪,但上天有好生之德,身为国君,应当罚五人去做艰苦的劳役赎罪,这样既能增添国力,又可向臣民彰显君主的仁慈,此法可谓是一举两得。”
既然要用阿璎的口吻写,那自诩国君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吧?毕竟干娘做梦都想让阿璎继承君位。
陈圭继续看后面的内容:
“西市东坊的坊司捕,因为收受贿赂,替五人驳回了不少店家的告状,因此被夺了下士的爵位,判了绞刑,家产罚没,其家属被贬为隶奴。总领西市四坊的市司捕虽没查出于此事有关,但也因御下不严之罪,被夺了中士爵位,贬为庶民,连同家产也被罚没。,西市市大夫犯失职之罪,判罚俸三年。天枢乡乡大夫犯失职之罪,罚俸五年……”
挺合理的处罚,不过要体现出自己独体的思考……陈圭轻笑了一下,在帛书上写下:
“东坊司捕与五个捕役同理,罚其去做劳役赎罪便可,但不应祸及家人,只需罚没家产即可。”
……
“市司捕虽有御下不严之罪,但深究此事之根本,乃因西市盗贼太多,所需捕役人数必定增多所致。何解?因需大量招募的捕役,捕役的品行能力便无法得到保证,且仅有四名坊司捕协助,管理不到位也属情有可原。如此一来,会发生冒用国君名义之事,看似偶然,实则必然。因此在没证据证明市司捕与此事有关的情况下,判罚不宜过重,保留其爵位和官职,以罚俸作为惩戒,定可使得他警觉,日后做事会更加兢兢业业。”
……
“西市大夫其罪有三,一者乃治理不善之罪,西市之内,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庶民随处可见。二者乃民情不达之罪,治下之人受市府官吏欺压长达数月之久,竟寻无一地可诉。三者乃御下不严之罪,作为一府之大夫,一地之主官,竟让其治地发生官吏冒充国君的名义,向庶民发布诏令的恶事,简直最大恶极,当革除职务,夺去爵位,贬为庶民!”
……
“天枢乡大夫严重渎职,其治下的饮水渠位于漓渠的上游,而漓渠又关乎着数十万国人的日常饮水,可竟有人将数量惊人的粪桶堆积在如此重要的饮水渠旁边,可见他对此毫无重视之心,应当革除职务,夺去爵位,贬为庶民,如此方可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