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版权谈判(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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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才不做这些资本家的垫脚石。
方艺华继续游说叶俊,“阿俊,你应该知道——拍《英雄本色》,我们邵氏和无线,又出演员,又出院线,可是在全力支持你的”
什么叫你们出的?
老子有付钱好吗?
而且比你们邵氏出的还高。
要不是周闰发和狄隆现在的片子不卖座,你们会大大方方让给我来拍?
上你们邵氏的院线,难道不用交钱?
永兴和邵氏按照行规签的合约,邵氏那边要从票房里面,拿走很大一部分分账的。
当然,这点上邵氏是给了叶俊面子的:
一般来说,大的电影制片公司和院线分账,票房第一周六成给片方,四成给院方,每天排五场,宣传费和拷贝成本都是片方承担。
下午4点场和晚上午夜场,则是五五分账;
如果继续上映,第二周是五五分账,第三周则是片方四成,院方六成。
小的独立制片公司和中档次的电影,制片方和院方是四六分账,宣传广告费是片方承担。
之后第二周继续上映,还是四六分账,如果谈得好,也可以是五五分账,主要看片方的谈判手段。
《英雄本色》的票房分账,永兴和邵氏签的合约,是永兴六,邵氏四,不分场次。
这的确是给足了叶俊面子。
对于以精打细算著称的邵氏来讲,这已经殊为难得了。
邵氏这么做,当然也有自己的考虑:
一则是为了扶植一下永兴,和风头正劲的新艺城对抗;
二则是知道永兴背后有新记的背景,算是给项家个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