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李光彩和“光彩杯” 第12章:“稻花鸡”案(5)(2 / 3)
还有人说原来这“知味斋”的“稻花鸡”还是差了一筹啊,我怎么吃着就差不多呢?
另有人马上说就你那水准,吃什么都差不多。这人不服,反问差在哪里,那位又吱吱唔唔地说不清楚。
执法官拍下惊堂木:“肃静!证人退堂。”
待孙二娘退下,执法官又拍下惊堂木:“法堂调查完毕。原告,发表陈述。”
张守庆说:“证人孙尚梅对‘稻花鸡’的了解,原告认可。但原告提请法堂注意:孙尚梅不具备辩味的特别能力,她对‘稻花鸡’的了解虽然不凡、但也只是建立在凡人的感知能力之上,凡人不能发现菜里的古怪,因此她的证言不能否定我的判断。”
执法官问王怀:“被告可有新的辩护?”
王怀说:“有。被告认为,不论是老资格的食客、还是对‘稻花鸡’最有发言权的证人孙……尚梅,一致认为没有异常,这一点也得到原告承认,在此提请法堂注意各位证人的证言已然相互印证。
“至于原告所说的、他凭药师的职业发现的异味,被告敬重巫师、不敢有异议。然而,原告却拿不出证据,既不能证明有什么异味、也不能证明有什么古怪。俗话说捉奸捉双、抓盗抓脏,我相信,法堂不会支持没有证据的告控。”
李光彩心想:好!出戏了。看看法官……噢执法官怎么处理。
执法官说:“现在的焦点,是原告作为巫师职业所发现的异常,双方对此有没有新的陈述?”
双方均表示没有了。
张守庆说:“执法官大人,原告有个提议供参考:蛊门大弟子、也是蛊门四方城的大掌门刘小学刘师傅现下正在官衙,刘师傅是有名的闻迹专家,他对气味的分辨能力赫赫有名,何不请他来做个了断。如果刘师傅说这菜没有古怪,原告立即认输,并愿意承担诬告责任。”
执法官“啪”地拍下惊堂木,这一次拍得很重:“原告注意:这是法堂,不是你们巫师决斗!你的官司输还是不输,不是由你认还是不认来决定的。”
张守庆一听,立刻恭敬回礼:“是!原告收回方才所言。”
执法官又拍下惊堂木:“传蛊门大弟子刘小学。”
片刻功夫,刘小学就走进法堂。他走到台前,对着执法官叉手一礼:“刘小学见过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