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0章 死者工作地调查(3 / 3)
王兆凯首先汇报:“这几个人只有一个贴身秘书是跟着这家服装公司的老板做生意的,其他几个女的基本上都是他的姘头。”
据王兆凯这边了解,这个办公室的秘书招聘的时候,人资部那边就会比较隐晦的提出关于这方面的要求。
工资大概都是5000块钱到6000块钱,但是如果跟老板出去的话,每次会有一两万的补助。
在王兆凯看来,这就算是变相包养吧你。
“关于张欢的人际关系,我们这边已经做了一个差不多的调查了,他在天州市这边只有一个亲人,就她的妹妹张苗。”
“而且调查她的手机记录,发现并没有男朋友。”
“平时的时候张欢喜欢做美容,喜欢逛街,她的大部分消费都在逛街买东西还有美容上面了,她经常去的两家美容店,我们也已经去调查过,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根据美容店那边说他一周会去1~2次,但是从半个月做手术再也没有去过了。”
“陆局我的建议是,直接审查这个老板,另外,小区监控那边也看一看,这个老板在张欢被害前是否去过她的住所。”
一中队的刑警说道。
陆川没有说话,而是看向王兆凯。
对方也点点头:“我觉得这可行,先接触一下,让这边的属地派出所配合一下。”
王兆凯之所以说让这边的属地派出所配合一下,是因为他们在这边虽然可以调查相关的案件,但是实际上并没有跨区执法的权利。
当然紧紧急情况下,警察是有跨区域执法的权利的,只不过这需要当地警方的协作配合,还要事先沟通才行,不能够擅自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扣押等等都需要通过当地警方。
陆川他们这次来已经跟天州市行政支队这边打好了招呼,实际上有些手续也算是走完了,但是涉及到传换的话就需要使用相关的审讯地点,这边的话还是需要属地派出所来配合比较好。
这个案件之所以由海州市公安局这边来做,主要原因是犯罪行为的发生地发生在海州市,发现尸体的地方就在海州市,所以这个案子通常一般意义上来讲具有海州市公安局来管辖。
但是有一些案子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公安局来管辖,这就要涉及到多起犯罪案件。或者说是比较复杂的犯罪案件了,当然这种情况也比较少。
很快,这家公司的老板王立强被传唤到了辖区派出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