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8章 租房的年轻人(1 / 3)
王兆凯那边很快就把相关的失踪案的资料发给了陆川这边。
失踪案发生的时间是在两年前,确切的时间是两年前的10月28日。
报案人是马艳萍的父母。
马艳萍是海州市陵水人。
当年失踪的时候21岁。
过程资料比较简单,两年前的10月28日,马艳萍的父母从陵水那边来到海州市和马艳萍见面。
但是来到这边之后,寻找马艳萍好几天一直无果。
根据卷宗上显示,当时马艳萍的父母事先联系过马艳萍,在10月28日的时候给马艳萍打过三个电话,但是马艳萍的电话一直都处于关机状态。
因为马艳萍平时跟家里电话沟通的并不多,反而和她的姐姐马艳玲联系的要多一些,但是马艳玲回忆说从10月28日之后,马艳萍就再也没有给她打过电话。
之后马艳玲和他的父母一起到马艳萍租住的房屋去看他,但是并没有发现马艳萍的任何踪迹。
而且根据当时警方勘察的情况,马艳萍租住的房屋积攒了比较厚的灰尘,明显有几个月没有住过人了。
马艳萍当时离开陵水老家之后来到海州市是在一个电子厂里面打工上班。
家里人也一直以为他在电子厂里面,但实际上马艳萍在电子厂只工作了不到6个月的时间就辞职了。
后来马艳萍谎称跟家里面说自己在电子厂上班,实际上一直在外面。
当时办理失踪案的时候,警方重点放在了马艳萍结交的男朋友身上。
因为马艳萍从电子厂辞职之后并没有上班,那么她没有经济来源,如何在海州市生活就是问题。
根据卷宗记载,马艳萍当时交往过两三个男朋友,警方在调查过程当中,也都找到了这几个人,但是对方都说和马艳萍已经和平分手了,事后也并没有太多的联系。
再加上当时并没有发现其他的疑点,所以马艳萍失踪这个案子也就到此为止,并没有再追查下去。
按照正常的刑事案件侦办的思路来说,死者的身份确定了,那么就要从死者的人际关系入手进行排查。
而这个案子还有另一个突破点,就是当年租住罗建国家里房子的年轻人。
对方能在罗建国家里的墙角挖出坑埋进两个酒坛,然后把尸体塞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