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六章 社保制度的诞生(下)(1 / 3)
大会场内一片安静,所有人都在消化严震直刚刚提出来的这项关于加赋的建议,包括朱允炆在内。
不得不说,严震直提出来的这一条,通过加赋来为农民的未来提供风险保障,不仅小幅度的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同时还增强了农民群体抗风险的能力,不会出现因为天灾人祸导致一家老小都吃不上饭,也让赈灾从完全的施舍性质变成了更健全的帮持机制。
而朱允炆之所以感到开心,便完全是因为严震直这一项建议,完全是社会保障机制的草创版。
高税收的同时高福利。
“农民多交赋这一点或可行此政,那工人呢?”
曾文济皱了眉头:“工人的工钱是定数,多了一成的工钱税,到手便更少了,如此何解?”
“工人的工钱不是由工人决定的,而是由工厂主决定的。”
严震直说了一句最简单、通俗易懂的话:“作为雇佣方的工厂主,当然希望工人的工钱越来越低,甚至是像几十年前那种,充做免费的劳动力。
如今,京畿带工人一天的工钱基本稳定在五十到六十文的区间,我们加征一成的税,工人到手的自然会更少,工厂主是不会替工人缴纳这笔税钱的,看似增加了对工人的剥削。
这个时候就是需要我们国营工厂起带头作用的时候了,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加速,工厂越来越多,自然而然对于工人的需求量也就会加大,工人不是前朝的包身工、佃农、卖身奴,没道理一辈子就在一家工厂做工。
我们的国营工厂提高工人的工钱来招工,那私营民间工厂必须跟上,不然他们就招不到工人,没有工人就没有生产产出,他们就赚不到钱。
同微不足道的工钱相比,他们会做出最明智的选择,那就是为工人加薪。
我们为一个工人一天的工钱取一个定数,六十文,现在我们国营工厂定到八十文,扣除掉一成的税,工人到手七十二文。那么假定招募的工人数为五万,我们也仅仅是多支出了十二文,五万人便是六十万。
假定全国的工人有三百万,私营民间工厂同样将工钱提高到八十文,那每人八文钱的税,三百万人就是要缴纳两千四百万的工钱税。
我曾经在京城戏班看过一出戏,里面有句话很搞笑,说‘乡绅的钱如数退还,百姓的钱三七分账’,如今呢,我们是保障百姓的收入原封不动并且还加一部分给到百姓手里,而富商的钱呢咱们拿出来,不搞三七分账,全部拿出来给基层工人做保障。
因工受伤的、因工亡故的、工伤致残的,咱们建立起全面的层级保障,该补给五年的补五年,该补给十年的补十年,包括一定比例的医疗补贴都将从这笔加征的工钱税中支出。”
“好办法!”
一直默默听了好几天大会的朱允炆开了腔,喝了声彩。
严震直的主意不得不说确实大才,这是将社会阶级中的头部财富拿出来分到底层,而底层人民在日常生活中,亦会将财富通过花销的方式聚拢到头部阶级,可是头部阶级想要将本属于他们自身的这笔钱重新装回腰包,又要过一道程序,那就是交税。
举个简单的例子,商人拿出二十文给百姓,百姓再买东西把二十文还给商人,商人到手的却可能只有十五文,有五文钱到了国库。
如果商人后面不想继续拿出来怎么办,国库就把五文钱拿出来用到给百姓提高待遇上,这就是国营资本的引头作用,商人就不得不也含泪掏腰包继续加工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