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这边风景独好(2 / 3)
但他其实现在阶段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天芒已经提起诉讼,以损害公司社会形象和社会评价、相关商业利益为由,告他违约,并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而天芒与周鼎然之间是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的前提是艺人违法了法律,被刑事处罚,这才属于违约。
如今前身是否涉嫌违法还尚未盖棺定论,由于监控视角处于盲区,所以取证相当困难。
一般情况下,这样的事情够不上刑事犯罪。
但因为前身是公众人物,且此事在社会上造成巨大的影响力和不良舆论后果,这就导致前身即便是清白的,但如果无法自证,如果没有法院的最终判决,那么前身往往就会持续背负这样一个巨大的污点。
即便法院最终判决周鼎然无辜,但事件的影响力已经产生。
想要轻易扭转公众对周鼎然先前的恶印象,无疑难上加难。
当然,前身也并没有逆来顺受,根据周鼎然的记忆,前身已经是第一时间咨询律师后提起了反诉。
但因为天芒的起诉已经立案,所以即便前身提起反诉,主张自己的权利,但因为两个案件变成了一个案件,所以最终被法院判定一块处理。
而开庭时间,还剩半个月左右。
“从立案到现在,已经耗费了两个半月的时间,就这还没开庭,离了个大谱!”
“就算最终证明我是清白的,又有什么用?相关影响已经产生了。”
周鼎然一想到这里就有点咬牙切齿。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明星在遭遇这样的事情后,相关品牌公司并不会对明星进行索赔、提起诉讼的最大原因。
耗费时间太长了!
很多公司根本不想牵扯进这样的负面舆情当中,而一旦公司寻求诉讼渠道,往往旷日持久。
最重要的是,牵扯的利益方太多了,一般情况下,明星所在的公司通常会给合作品牌谈下一个别的明星,在资源上可能会进行一些置换。
就如周鼎然与黄博然一般,周鼎然离开后,他所有的品牌合约,黄博然全盘接收。
“如今的情况,只能等。”
周鼎然如今深陷漩涡之中,却并没有太好的办法,因为哪怕胜诉后,能要回来的也不过是一个道歉和些许赔偿金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