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晋升五星词曲人(2 / 8)
《仙剑》的所有配乐加在一起一共三十一首,价格一千万元。
包括《杀破狼》在内的六首主题曲、片头片尾曲等,使用权实际归属是《仙剑》剧组,《仙剑》剧组有权利让任何人来在商业场所演唱这首歌。
除了《一直很安静》卖了两百万,其余五首歌一共卖了七百五十万。
加在一起,一共卖了九百五十万。
也就是说,剧组只花了五十万,就几乎“白嫖”了文抄公的作品!
一想到这里,王笙就有些眉飞色舞,所以迫切的想要跟文抄公签合约,并商谈合约细节。
“在海角网联系就行。”周鼎然随意说道。
“海角网?”王笙一愣,“这毕竟是一千万的合约……就不能跟文抄公老师面谈?他如果不方便,剧组可以派人过去面谈。”
周鼎然笑着说道:“这是规矩。”
王笙闻言,也不问了,爽快的点头答应,于是剧组法务便是艰难的登录海角网账号,然后添加文抄公的好友,最后沟通合约细节。
谁知在商谈过程中,法务部的人扭头就跟王笙说道:“王导,文抄公卖给《仙剑》剧组的是作品使用权,而非作品版权,这些作品想要卖给天芒和魔人,就必须经过文抄公本人的同意。”
王笙愣神,只是使用权?
他转而看向旁边的周鼎然,周鼎然双手一摊,无辜的说道:“毕竟是文抄公,能一千万买他三十一首作品的使用权,已经非常赚了。”
王笙有些沉默,因为他发觉周鼎然说的很有道理,毕竟那可是文抄公啊!
为什么六首歌能卖九百五十万?不是因为他王笙脸有多大,是因为那是文抄公的作品,魔人和天芒才愿意出这个价格来买。
自己脑子抽了,还没有正式跟文抄公签合同,就允诺把这些歌曲卖出去了?
我有什么权利处置这些歌曲?
王笙苦笑了一声,“原来如此,我还以为一千万是购买了三十一首作品的版权……”
他以前是现实题材导演,所拍摄的电影中也有很多配乐,但那几乎都是公共作品,没有版权归属的,即便有版权的,也就稍微给个两三千块钱就行了,甚至有时候连合约都不用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