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人生难得便相忘,莫把浮名浪自将(1 / 5)
“哥!哥!这只鸟飞得也太远了,怎么可能是居士说的那只鸟呢”
林四指着天空上慢悠悠滑翔盘旋的黑鹰。
这已经是兄弟俩第三次看见“大黑鸟”了,当初居士说要追着大黑鸟找到他,可两个孩子并不清楚有多黑才算黑,多大才算大,以至于比鹰大些的鸟两个孩子都追逐过。
“这只鸟这么大,可能就是那个大黑鸟”林三跑在前面,时不时回头看看弟弟。
两人今天都没吃饭,林四又累又饿,只想休息。
朔方郡很大,分为陇右道和陇左道以及郡首邑,其中有钱人都住在郡首邑这边,每个郡都有自己的中心城镇,那里住着郡守和很多大官。
陇右道离郡首邑很近,但途径都是荒芜之地,来古山横贯朔方,在陇右道之上方又在陇左道之下,是以陇右相比陇左也发达些。
林三林四已经跑了一个时辰了,此时已经远离陇右要进入郡首邑了,不光是林四开始忧心忡忡,林三也在质疑自己的想法是否正确。
两个孩子越跑越慢,渐渐要停下来休息。
谁知这只大鹰忽然加快了速度,冲着前方一片黑云向郡首邑飞奔而去。
林三顾不得多想,脑海里只剩下方寸曾经告诉他们的“只要搭上那只大黑鸟,他们的好日子就来了,届时过得就算没有她们优渥,但也比现在好多了”
汗珠从额头渗出又流到眼睛里,火辣辣的疼。
林四想要放弃,不停的摆手“哥,哥,别跑了,这只万一不是那只黑鸟呢?”
却被林三拉着跑起来“阿弟!你得跑啊,熬过来,熬过来我们就赢了!好日子就要来了,不跑起来我们怎么知道它到底是不是那只黑鸟呢!”
林四一向最听哥哥的话,咬着牙跟上,张大嘴重重的喘息,喉咙胀的疼,一股血味。
又跑了半个时辰,终于跑到了城中。
与此同时,大鹰也消失了,兄弟二人在人群中寻找,手拉着手怕对方走失。
就这样盲目的在城中走着,林四的动作开始打晃,他累极了,甚至已经不饿了。
“阿弟,弟,弟!林四!”林三失声大叫,捧着弟弟的脸不知所措。
林四忽然晕倒了,双目微睁眼睛上翻,干裂的嘴唇微弱的喊着“水——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