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证 我和我妈都不喜欢二手货……(1 / 5)
门口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沈清加快速度用酒精把胸口发炎的伤口处理好,拿绷带包扎后,这才有气无力的躺在了狭小的佣人床上。
香江属于亚热带地区,尽管才三月,依旧沉闷潮湿,热的沈清满头是汗。
急促的脚步声在门口停下,门被人从外面推开。
沈清抬头,见满头小卷发的菲佣做贼似得跑了进来,把水和西药放在她面前“你快偷偷饮掉,被太太小姐看见就不好了。”
“谢谢。”沈清快速接过水和药,仰头吞了下去。
菲佣转身把门反锁上,怕太太小姐看见了会打人
“我记得你手臂上的伤口也发炎了,你也要吃消炎药。”沈清把剩下的药和水递了过去。
“这是花你的钱买的,我不能吃。”菲佣摇头。
和沈清救人被歹徒用枪打中的伤口不同,菲佣身上的伤是被太太、小姐用开水烫的。在这座别墅里面,天天被太太小姐打骂的菲佣已经习惯了。
沈清却把消炎药喂进了她嘴里“不吃消炎药,伤口发炎感染了会死人的。”原主就是这么死的
面对沈清的好意,菲佣感动的眼眶都红了,这是她第一次在香江被人关心,被当人看
这是沈清穿书的第二天,她穿成了七十年代香江后妈文中的炮灰,原主无论名字还是长相都和她一摸一样。
原主今年16岁,出生的时候母亲难产死亡,父亲嫌弃她是个扫把星,直接把原主丟回老家,自己跟着港女私奔到了香江过好日子。
这些年原主根本没见过亲爹,却因为亲爹是个逃港人员,在社会大环境严峻的七十年代内地被连累,被下放农场劳改。
原主生的白净漂亮,在农场那种艰苦贫穷的日子也没蹉磨掉她天生丽质的美,反而让她因为美貌差点被人欺负死。
为了活命,原主想办法偷渡到了香江寻亲。
可惜七十年代的香江很乱,作为偷渡客的原主九死一生的找到了亲爹沈毅民后,却发现亲爹早就和港女成亲,两人生的女儿竟然还比她大几个月。
亲爹视她为累赘,直接以自家工厂要接待外国大客户为理由,把原主丢给后妈继姐照顾,大半个月不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