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论政(1 / 3)
节流之事论毕,接下来就是开源之策。
开源之策首先便是状元吴潜在殿试策论中提到的开拓海上贸易之事。赵昀诏命设立泉州市舶司,以泉州为试点,命御史李韶为泉州知州,状元吴潜外放为泉州市舶司主事,以此二人为主,大力振兴海外贸易。
其次便是士绅纳税之议。荆甫在年前的策论中就提出:豪强兼并土地是历朝历代灭亡之根源。而豪强之所以能兼并土地,其根源又在于土地私有和士绅免税。农民每逢天灾荒年,就不得不卖掉土地,要么沦为流民,要么依附豪强士绅成为佃农,其结果就是豪强日益坐大,农户破产逃亡,朝廷可收之税越来越少,最终财政崩溃。因此荆甫提出均田赋、抑兼并之策,其目的就是要让士绅一同交税,同时禁止土地买卖,以确保耕者有其田。
其实赵昀在诛杀史弥远亲政后曾提出新政九条:擢台谏、正法纪、考贤庸、练新兵、核军饷、绝岁币、裁冗员、均田赋、抑兼并。如今其中前七条都已经实现,唯有均田赋、抑兼并这两条由于触动利益太深,推行阻力太大,所以一直未能成行。
于是赵昀再度召集郑、乔二相商议此事。郑清之直言此政策有可能影响天下士大夫对官家的拥护:“前朝文彦博曾劝谏神宗皇帝,人君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而非与百姓共治天下。如今陛下种种新政,与熙宁变法颇为类似,前事不远,请陛下深思之。”
近日来赵昀早有听闻,说朝野对自己的新政议论纷纷,认为与王安石变法有颇多相似之处,不如趁此机会把熙宁变法的是非功过好好论一论,一来试探一下朝臣们的态度,二来也是集思广益,看看自己对新政考虑有何不够周到的地方。
于是下诏二相、六部尚书、翰林学士府共同举行朝议,评论熙宁变法的长短。
赵昀开口主持道:“古人云: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有人说靖康之耻源于王安石变法,也有人说若非王安石变法,则大宋早已亡了。诸位今日云集于此,我们就来论一论,这王安石变法到底是利还是弊,是成还是败?”
按照规矩,官职低的先发言,而荆甫作为此次朝议的源头,便第一个开口道:“王安石变法虽然被废,但多项制度沿用至今。例如青苗法演变成了如今的官办钱庄,市易法演变成了如今的平籴司,免役法、均输法沿用至今,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也都是历代治国之正道。变法中虽有扰民之实,但皆因用人不当与操之过急所致,这政令本身都是没错的。”
翰林学士裴颐章补充道:“高宗南渡时,世人皆知四将中兴之功,却不知吕元直理财之能。而其所用之术,多与王安石类似,此言是也。”
礼部尚书真德秀说:“荆学士说王安石用人不当、操之过急,的确如此。可为何会用人不当呢?只因朝中正人君子大多抵触新法,唯有一些投机钻营的小人才会一味阿谀媚上、趋之若鹜,所以不是用人不当,而是无人可用。又为何要操之过急呢?只因百姓也大多抵触新法,因此不得不以粗暴手法推行,导致民怨越演愈烈。试想如果新法真的顺天意应民心,又怎会有如此多人反对呢?”
户部尚书范钟说:“当时推行新法,多有劳民伤财之举。例如青苗法,原本是为了借贷给农民度过荒年,可地方官员为了向王安石表功,纷纷向下摊派指标,强迫百姓借款还息,弄得民怨沸腾。又例如农田水利法,本意是为了兴办农业,可同样有不少地方官为了争功邀宠,盲目修建水利工程,增加百姓负担,也造成了公财的耗费。这便是新法的弊端了。”
赵昀听到这里,开口道:“那如果朝廷纠正此类过失,严惩摊牌指标、争功邀宠之人,是不是就可以避免此类弊端了?”
范钟答道:“道理上原是如此,可是陛下试想,如果新法真的符合百姓的利益,百姓必然自发服从,又何须去摊派指标强迫他们去干呢?”
赵昀道:“此言有理。治民如治水,只要政策惠民,百姓便会流向仁政之所在。只是我看新法诸般条例,的确都没有增加民众负担,可谓是民不加赋而国用足,为何百姓会不拥护呢?”
左相郑清之终于开口道:“虽没有增加百姓的负担,却增加了士大夫的负担。说到底,新法也要靠文官去推行,这些文官过去数十年都是依循旧例,新法大费周章却没有让他们获益,所以变法自然推行不下去。陛下想要均田赋、抑兼并也是如此道理,士绅过去数百年来一直免税,陛下却要从他们身上挖出一块肉来,只怕到时更要沸反盈天了。”
赵昀听得心中一凉,看来这关键的两项新政是推行不下去了。难怪历朝历代都避免不了灭亡的结局,流水的帝王家,铁打的豪强,无论谁想要动士绅的利益,他们都宁愿换个主子也要保住自己的私产。
这时右相乔行简忽然奏道:“陛下果真想要均田赋、抑兼并,微臣倒有一策,不过有些不合时宜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