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七章 胭脂”(1 / 3)
用这一点点的得意撑着,他咬了咬牙,弯腰,一狠心,把自己的眼珠子活生生挖了出来。
人间话本中,常有什么挖眼的惩罚,看起来挖眼睛十分容易轻松,连一个大户人家弱不禁风的小丫头子都能做,似乎一对儿眼球和碗里的汤圆差不了多少。
事实上人的眼球并没有汤圆那样的软糯,甚至有不错的硬度和弹性,远比肉眼看到的要大。眼球都是差不多大的,而我们之所以眼睛看起来有大有小,只不过是眼皮的区别罢了。
像自己,就是个小眼睛,有的时候眯起眼睛来,常常被同门误以为在睡觉。
而那个时候,就会有师弟妹调侃,说不如把眼角划开一些,说不定能变大一些。
他当时只觉得是玩笑,打打闹闹就过了。
如今,他想,或许,当初那句话,根本不是玩笑。
眼球很大,像个不小的李子,它被安在眼眶中,很难掏出来,生掏,同时还要顾及拉扯的皮肉和筋肉,实在是疼的他眼前发白又发黑,有那么好几次,他都觉得自己被疼晕了,然后又疼醒。
等他的眼前再次能够看清东西的时候,他就看到自己的掌心的眼球,躺在一小滩的血里,不偏不倚,正正好好,那只眼球正面正好对着他。
他好像在和自己对视。
一个熟悉的,又有点陌生的自己。
他摸了摸自己如今空洞的眼球,眼眶中还挂着淋漓的筋肉条,他慢慢起身,觉得浑身都疼痛不已。
而那仅仅是他眼球的痛楚。
却蔓延到了全身。
似乎是一种保命的机制。
身体觉得他的人头无法承受这种扯筋抽骨一般的痛楚,所以让全身的皮肉筋骨都跟着一起分担。
这种蔓延到全身的痛楚让他情不自禁的蜷缩成了一小团。
等到他回神,再慢慢的站起来的时候,他似乎听到了自己骨头随着动作的挪动而咔嚓咔嚓的响动。
这种痛楚让他麻痹,以至于对面青丘丢过来什么东西,他都没有立刻给出反应。
耳朵里倒是听得清楚:“这个,替代你的眼睛吧,实在是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