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三十六章(3 / 5)
“不奇怪,冒顿大单于之前,秦人曾进入草原,那时候,没有一支部落是他们的对手。”
匈奴人没有史官,部落历史全靠祭师口述传承。
秦始皇一统六国,觉得胡人分外碍眼,秦将蒙恬奉命扫北,杀得草原血流成河。
各部首领不甘引颈受戮,一度歃血定下盟约,合兵对抗秦军。
此举无异将脖子伸到刀下,为秦军省去四处找人的麻烦。
其结果就是,组织起来的十几万大军,被秦军砍瓜切菜,杀得片甲不留。秦将甩掉刀上的残血,下令士卒,将砍掉的胡骑头颅堆起来,在草原筑起一座座京观。
发展到后来,凡秦军过处,大地和河流都会被血染红。远远望见秦军的旗帜,听到秦军的号角,胡人都会头皮发麻,恨不能肋生双翼,远远逃开才好。
如果不是秦二世太过作死,秦三世根本无法力挽狂澜,导致中原烽烟四起,各地举旗,难保当时的草原部落为了保命,不会提前西进,早几十年进入欧洲。
待到中原初定,恰遇匈奴崛起,出现冒顿这般雄才大略的君主。白登之围后,汉朝不得不韬光养晦,积蓄实力。
但这不代表汉朝不强,事实恰恰相反。
能让匈奴视为强敌,不死不休的,自始至终只有汉朝。连强横一时的大月氏,遇上这两个庞然大物都束手无策,更不用提被抡起拍扁的乌孙、杂胡和西域。
年轻的匈奴勇士或许不明白,年长的匈奴人却十分清楚,汉军的强横绝非偶然。
先秦时,中原分成大大小小不同国家,和草原接壤的诸侯国,个顶个都不是善茬。无论秦、赵、燕,随便拉出一支强军,都能把强盛的东胡揍得不知东南西北。
雄霸草原几十年,让年轻的匈奴勇士忘记,南边的汉人从来都不好惹。胆敢视其软弱可欺,早晚要倒大霉。
“罢,数月风雪不停,汉人不可能进-入草原,茏城也未必将事情做绝。熬过这些日子,等到开春之后,多养些牛羊,再抢几支商队,总能弥补损失。”
各部首领说话时,年老的祭师坐在帐中,木杖横在身前,凝视跳跃的火光,脸上俱是凝『色』。
他已经年逾古稀,在草原上,早二、三十年就该去见天神。是祭师这个尊贵的身份让他活下来,让勇士们心甘情愿护卫在他的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