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手感不错(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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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六点钟,林森坐在篝火旁边,用树枝穿着一只兔子,在火焰上不断的翻转,时不时的还往上面撒上一些调料。
金黄的油脂不断的滴落在火焰上,香气扑鼻而来,林森不紧不慢的动手烹饪。
“飞禽莫如鸪,走兽莫如兔。”
今天他采了一些猴头菇,不过这种好东西他准备回去配齐调料在品尝一下,幸好路上打了三只兔子,也不会让他饿到。
不一会儿,烤兔就好了,表面金黄诱人,林森一口咬下,肉质新鲜细腻,没有任何膻味。
“肉薄处酥香脆爽,肉厚处醇香软糯!看来我的手艺又进步了。”
林森一边吃,一边评价自己的手艺。
…………
“这家伙这能跑,要不本大王还是回去吧。”
跑了一天的虎大王看起来有点狼狈,今天为了追踪林森,它今天连一只野鸡都没吃,现在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正在它考虑返回的时候,忽然一股异样的香味传来。
虎大王抽了抽鼻子,发现不是幻觉,兴奋的冲了过去。
这味道虽然和昨天的不一样,但是这山林里的东西都是本大王的,难道还会有和昨天那个少了两条腿的残疾兽一样不给本大王面子?
“哗啦,哗啦……”
吃的满嘴流油的林森忽然感觉树林里有动静。
果然不过一会儿,林森就看见一只老虎从树林里面冲了出来。
“吼吼……”
这会儿老虎也看清是林森,就更加兴奋了,不过它没有贸然冲锋,而是收起了自己利爪,轻轻地迈动步伐,围绕着林森不断地转圈,准备寻求进攻的机会。
老虎吃过一次亏,这下子认真起来,虽然老虎的最强武器是锋利利爪和尖锐的牙齿,但是利用脚上厚厚的肉垫,减轻自己的声音,然后在猎物放松警惕的时候突然袭击才是老虎最擅长的。
这样,既能减少自己的力量损耗,还能有效的减少自己所受的伤害,老虎的经历告诉它,在山林中生活第一条要学会的就是以最小的代价获得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