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我愿意(1 / 2)
梅彦芳的父亲是海员,跑船的,梅彦芳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死了,她几乎没有对父亲的记忆。她的母亲叫秦美金,但她名字中的的美金不是自己赚的,而是来自于两个年幼的女儿。
4岁的梅彦芳和8岁的姐姐梅艾芳靠着唱歌,成为了全家人的饲主。她们成了让人看不起的小歌女,梅彦芳有一首歌叫歌之女,就是唱的当年的情景,歌词中有唱歌来止肚饿之句。白天上课晚上跑夜场。梅彦芳成年后很瘦,就是因为从小肠胃就不好。8年代的报纸就多次报道梅彦芳因为肠胃炎发作而住院。
两个哥哥梅起名、梅得名是靠着母亲来养活,后来是靠骗妹妹的钱,一生根本没有正当职业。母亲非常重男轻女,因为她和她姐姐是赔钱货,梅彦芳小的时候在荔园,在很多酒廊歌厅,甚至在庙街的榕树头卖过唱。梅彦芳上到中一就辍学了,在学校同学叫他歌女,1935年6月3号以后,香港实行禁娼,原来的ji女纷纷变成了歌女。所以那个时候的歌女和ji女几乎可以划等号。
梅彦芳的童年和少年得到的唯一温暖来自她姐姐。母亲和哥哥对他漠视甚至冷酷。她母亲曾经说过,梅彦芳再大一点也可以去接客挣钱了。梅彦芳曾经有一个继父,这个继父是带引号的,因为他是有自己的老婆的,继父对他无休止的谩骂侮辱,而且还想把他和姐姐卖出去接客。
梅彦芳曾经在电视采访中说,她几岁到十几岁的时候是人间地狱。而这个所谓的继父就是地狱中的恶魔。
在这样环境中长大的梅彦芳不仅没有堕落,反而是非常善良,非常包容,非常大气,非常自尊和要强。她成名以后反而对她的母亲哥哥很好,希望能够得到他们的亲情。
但是她的母亲和两个哥哥却是非常的自私,非常的无耻,非常的贪婪。8年代就几百万的向梅彦芳要钱骗钱,9年代就是上千万的从梅彦芳那里骗钱。甚至把自己的赌债转嫁到梅彦芳头上。
8年6月的时候,梅彦芳和她姐姐还在歌厅当驻场歌手。挣的钱当然大部分要给她母亲。此时的她z大的愿望,一是离开那个家。再有就是能像邓俪君徐晓凤那样成为歌星。
今天她去丽的唱片录歌,是给主唱歌手唱幕后的和声。虽然收入不高,但她还是更愿意多去这些正规的唱片公司。她很羡慕那些主唱歌手。
在唱片公司门口,她见到了一个高大英俊而又优雅的青年。看到那个青年认真的注视了她一眼。这让她的心有点儿跳。更让她奇怪的是电视台的黄总陪在那个青年的身后。她不由得在心里猜测那个人到底是什么身份。
因为迟到,她没有赶上前几首歌的录制。她只能等晚一点时候的录制。她决定去电视台旁边的那家茶餐厅坐一会儿,印象中这一家的茄子饭味道不错。
突然她发现下午的那个青年正坐在茶餐厅里吃饭。他对面的座位是空的。她鼓足勇气坐了上去。
她一边吃饭一边用眼角偷看对方。过了一会儿,对方停了手,就这样微笑的看着她。
正在心慌的时候,她听到一个声音。“你好,你叫梅彦芳吧。”。
“不好意思,我是从丽的唱片齐经理那里知道你的名字的。”。这个声音再次传来。
她这才抬起头来,看着那个英俊的面庞。
季宇宁看着对面那张熟悉的脸,还有些青涩。此时的阿梅是很自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