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历史的改变(1 / 4)
季宇宁对那首让我们荡起双桨的推崇,让乔老师脸上的笑意都堆满了,周围其他老一辈的人也非常开心。
他现在在内地的音乐圈,尤其是音乐歌曲创作的这个圈子里,口碑特别好。
除了他那让全世界都为之瞩目的才华和成就之外,更为难得的是,他对人态度很真诚,没有什么骄纵之气。
在这一年里,他和内地的一些艺术家也有合作,比如他使用内地的一些音乐家学者诗人的作品进行谱曲或者填词的时候,往往会给出相当高的稿酬。
这个时代内地的一些文化人的收入来源,除了国家的工资,其他主要的就是来自于他的稿酬,或者叫稿费。
这种稿酬几十年来基本上没有中断过。华夏几千年的传统还是非常尊重文化的。
有意思的是现在拍电影拍电视剧的片酬,名义上也叫稿酬。这是他从电视剧西游记的导演杨导那里听到的。
9月份他北上的时候,在上沪音乐学院,曾经向在这里任教的黄自先生的小女儿,支付了他使用黄自先生的曲子的稿酬。
黄自先生是3年代末去世的,按照季宇宁穿越的时候,通常的版权法律方面的规定,版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生前加死后5年,所以季宇宁的理解是黄自先生的曲子的著作权并没有过期,并没有进入公有领域,仍然在保护期内。
季宇宁的那首远望星空粤语歌,其中的一半曲子是使用了黄自先生的花非花雾非雾那首曲子,所以季宇宁为此向黄自先生付出稿酬,当然由他的小女儿代为收取。
季宇宁支付的稿酬是5元港币。他的支付标准是按照香江的标准,这时候香江顶级的曲作者和词作者,像顾家辉黄战郑国江等人的收费标准基本上是一首歌的曲子或者歌词三四千块钱港币。
季宇宁认为香江的这些人的水平和内地是有差距的,所以内地的收费标准应该是香江的二至三倍,他觉得才是比较合适的。
季宇宁又为内地的一些现代诗人的诗谱曲创作了几首艺术歌曲,像为冯至的我是一条小河和林徽因的你是人间的四月天这两首诗谱曲的同名歌曲。
按照这个标准,他向冯先生支付的歌词稿酬是一万元港币,向林徽因的一双儿女两人一共支付了一万元港币。
这个时代内地的诗歌的稿酬估计也就是百八十元,季宇宁支付的万元港币的稿酬就有点太过惊人了。这时候内地的人普遍收入低,还没有多少万元户。而且此时港币可以在内地的友谊商店里直接兑换购物,购买力相比较而言是更强的。
这时候内地还没有像8年代末那样,一切向前看钱看。很多老一辈的学者和文化人从季宇宁身上感受到的是他浓浓的对人的尊重,以及对前辈的尊敬。
这时候到内地的很多香江人总给人感觉是高人一等,季宇宁此举让内地的文化电影等圈子里的人心情都舒畅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