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万民的愤怒(二)(2 / 9)
在法律上,元廷还保护地主。</p>
比如,地主打死佃农只需杖一百零七,赔其家人五十两,就了事。</p>
实际上,没有一个地方官吏会真的下狠手杖打地主的。所谓的杖打,它也分贫富。</p>
还有一点,元廷赋税的征收方式有严重问题。它把赋税外包给商人。</p>
比如,某地计划收的某项赋税是一万两白银。商人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后,把这项收税的任务承包下来。</p>
没有利润,商人会承包赋税吗?不可能的。</p>
商人上缴国库的,确实是一万两白银。但他实际上收到的可能是三万两,甚至更多。这多出来的,便是商人的利润。</p>
元朝承包税收的项目非常繁多,远远超过了宋朝,有包天下河泊、桥梁、渡口之税的,有包酒税的,等等。</p>
这无形中又增加了底层百姓的负担。</p>
最后一点,还有地主偷税漏税的问题。</p>
元仁宗时代,元廷曾经试图重新丈量土地,查清漏税问题。结果遭到大地主和地方贪官的强烈抵制。</p>
在一片反对声浪下,这场改革不了了之。</p>
总而言之,元廷收上来的税收不多,但底下百姓却不堪其苦。这是因为地主的盘剥太重,富商从中赚差价,。</p>
以致后来的起义军,大多以“摧富益贫”的口号,发动群众参加。</p>
底层的农民们,每遇到青黄不接或受灾欠收之际,就只好向地主、商人们借高利贷。</p>
一旦还不上,农民就变成佃农,佃农就变成流民。</p>
卖妻鬻子也是平常事。</p>
地主、富商通过勾结地方官吏,继续兼并土地,以致贫者流离转徙。</p>
“富室有敲占王民奴使之者,动辄百千家,有多至万家者。”</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