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了结(1 / 3)
那天晚上和黎想分开后,金珠回到宿舍开始准备那份北塘古镇的文案,而黎想则给刘晟打了个电话,约他一起去看下房子的装修进度。
虽说结婚要等金珠出了孝期,但是同、居却不用,是越早越好。
当然,这个同、居只是单纯地住在一个房檐下,对他们来说没有别的含义,可在外人眼里就不一样了,现在的黎想就是想给别人造成一种错觉。
日子依旧跟从前一样,可也有点不一样,黎想似乎更黏金珠了,只要不出门不上课,他会来找金珠,就连他搞设计时只要金珠没课也非要把金珠带到他办公室去,在他的视线范围里活动。
金珠倒没觉得什么不好,她本来就是那种老观念,女人就该是围着男人转的,既然她认定了黎想,黎想就是她一辈子的依靠,所以只要是黎想的意见她基本都会听从。
一个星期后,金珠的北塘古镇二日游的文案介绍在《帝都地理》杂志和网站刊登了出来,康学熙和李睿钟都看到了,两人几乎同时拿起了电话想联系金珠,彼时金珠却和黎想又双双回到了上善。
和孙小燕的官司昨天已经二次开庭了,判决下来了,法院判杨金珠姐弟四个和孙小燕解除继子女和继母的关系,判杨金珠姐弟四个负担杨大山八万块的罚没款,孙小燕负担其余的二十万,同时,两边都应该给周水仙二万块钱的赡养费。
法官的解释是说金珠姐弟十四岁之前挣的钱理应交给杨大山保管,而杨大山留给孙小燕的遗产也应有杨金珠姐弟四个和周水仙的一份。扣除这些年的花销和两人手里各自的余款以及今后几年孩子们所需的生活费,法官们请专家核计了一下得出这个结论。
虽说这个结论跟金珠预期的有点差距,但金珠不想上诉。令金珠奇怪的是孙小燕虽然也不认可这次的判决,可她接受了律师的建议也放弃了上诉。
金珠得知这个消息后急忙和黎想赶回老家,她要办理金杨几个的户口分离,也要把这笔罚没款上交了,同时也打算把法官判给周水仙的两万块钱给了,以后等金杨几个转学了到帝都没有大事她就不打算回来了。
金珠接到李睿钟的电话时正在白律师的见证下当着杨小红和杨小兰以及林月梅三家的面跟周水仙摊牌,该了结的事情总得了结。
金珠的意思是她拿两万。孙小燕拿两万,他们这一股就替杨大山出了四万块钱,外加那笔死亡赔偿金。周水仙应该能拿到六万块钱的赡养费,剩下的就由她另外三个儿女负责,跟金珠姐弟四个就没有关系了。
因为金珠咨询过白律师,周水仙还有三个子女。三个子女都有能力赡养老人。轮不到他们几个孙子孙女来赡养,再说该出的钱他们也没少一分。
可杨小红不干,她说嫁出去的女儿没有给娘家父母养老的义务,老人又不是没有儿子孙子,儿子孙子又不是没有能力养老。
杨小红这么一说,林月梅也不干,说杨大力现在还在监狱坐牢,她一个女人拉扯三个孩子就够难的。凭什么把老人都推给她一家?
再说了,法官是判了孙小燕掏两万。可孙小燕能掏吗?还有那笔死亡赔偿金,对方一口咬定没有钱,说宁可坐牢也不出这笔钱,这官司谁知道要打到什么时候?那钱谁知道能不能到手?
还有,以后周水仙有个大病小痛的怎么办?这钱该谁出?
“妈才刚六十岁,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就算那六万块钱都能拿回来,可谁知道妈会不会生病,生病了这医药费怎么出?妈,你也别嫌我说话不好听,我说的是事实,不说别人,大哥就不是一个意外?”林月梅越想越不合适,不管不顾地吵起来。
“说到我爸的意外,二婶,我正要跟你说件事,大壮叔说我爸有一万多块钱私房放在我二叔那,我二叔也说了那笔钱是我爸留着给我买银饰当嫁妆的,你今天就把那笔钱给我吧,我爸没了,这笔钱我肯定得要回来,这是一个念想。”金珠见林月梅这么刁蛮自私,便想早点收拾收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