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婉转三折(2 / 2)
准备六礼还需要几个月的时间,等进行到问纳吉一半时,还查看黄道吉日,所以不能草率,既然要筹备婚礼,那自然得让通判一家感觉到诚意。
但在之前,姬长卿还心心念念着与李府大小姐相见一事,当面说清楚有些话。
此事自是不合规矩,不过姬长卿以《汉莫拉比法典》作为答谢时,李诵青答应将在五天后带着长姐去清源观还愿,介时姬长卿可以与李吟梅见上一面。
但这是两人见的最后一面,此后姬长卿将不得再见李吟梅。
事情定下了,姬长卿不得不在脑海中反复思考,这位素未谋面的女子,真的是自己想娶的人吗?
或许自己爱的是别人,可却最终娶了别人……
这到底合不合适?
姬长卿得到了答案是,既然要下定决心告别过去,那自然也要将过去不该有的想法通通放下。
哪怕自己不一定爱这个即将娶的女人,可自己一定要给她全天下女人都未曾有过的幸福。
五日后,姬长卿早在一天前便入住在清源观,换上了一身宋制道袍,以示斋戒问卜良缘。
李吟梅五日前便被弟弟来着到清源观祈福,希望三清道尊能保佑李府平平安安,长姐能有一段好姻缘。
即将出嫁的李吟梅,近来总是患得患失,她既为嫁给姬长卿而开心,又不免担心好友胡红诗。
胡红诗最先便喜欢上姬郎了,自己之所以能遇见姬郎,不得不说有一大半都是胡红诗的功劳,更别说此前胡红诗、李吟梅两人女扮男装,与姬长卿相交,如今自己即将嫁给姬长卿,那胡红诗呢?
胡红诗也是梓州城官宦人家的子女,自无做妾的道理,可姬长卿只有一个,这可如何是好……
怀着这种惴惴不安的心情,李吟梅的心情还复杂,也没了此前的心情,近来时常梦见,胡红诗出现在婚礼上大闹一场,又或者胡红诗成了自己,变成他们两人的婚礼。
古代封建婚姻的根本原则是一夫一妻制,即一个男人同时只能有一个妻子,反之亦然。
在《大宋律》中规定,男子只能娶一妻,妻未死违七出时,不得无故休妻另娶。
如《夷坚志》所记载的台州司法叶荐,对妻曰:“吾年且六十,岂复求声色之奉,但老而无子,只欲买一妾为嗣续计,可乎?”其妻虽然“天性残妒”,但迫于这一正当理由,最终“不得已勉徇其请”。
《邵氏闻见录》里就有朋友帮助男子置妾的记载,“司马温公从庞颍公辟为太原府通判,尚未有子。颍公夫人言之,为买一妾,公殊不顾。”不仅如此,妻子出于后嗣的考虑,也有舍弃夫妻之爱,主动要求丈夫纳妾或自行为丈夫置妾的。如鄂州商人冯京,“状岁无子,将入京师,其妻授以白金数笏,曰:‘君未有子,可以此为置妾之资。’”如光宗昭熙年间的袁韶之父,“夫妻俱近五十,无子,其妻资遣之往临安置妾”。又如《春渚纪闻》记载,“马魁巨济之父,既入中年,未得子。母为置妾媵,偶获一处子,质色亦稍姝丽,父然忻纳之”。
男子可以有多位妾,但正妻只能有一位,且正妻形同这些妾的女主人,正妻可以随意处置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