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三章 秦以何亡(周一求票票~)(2 / 4)
甚至在“刑乱国用重典”的指导思想下,可以谨慎地认为,在汉代的早期,刑罚的残酷程度相比于秦代是有一定程度的加强的。
因此与其说是儒者们反对秦是由于它的严刑峻法,不如说是反对秦更为有效地推行了苛政,以及秦一直坚持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至于享有特权的少数人也同样成为了“受害者”。
紧随在第一点之后的,同样是道德论者的一个特殊论点。那就是秦之亡,还在于关键人物的智能缺陷。
秉持这个观点的,并最为全面阐述的同样是贾谊。他在《过秦论》中毫不客气地指出:“三主惑而终身不悟,不亦宜乎?”
贾谊认为,秦始皇刚愎自用不肯纳谏,秦二世同样如此,而子婴则软弱和生性孤独——赵高在杀二世将子婴奉为王时,并没有给他“皇帝”的尊称,因此一贯认为子婴不为三世。
《汉书》的主要作者班固同样认为二世极为愚钝,说他“人头畜鸣”。但对于始皇帝,他虽然将其称为吕政——以诽谤他的出身——却称赞始皇“盖得圣人之威”,认为他所创建给后世君主的政治制度是十分优秀的。
同时,班固也为子婴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褒扬,认为他尽管表现出软弱和缺乏锻炼的性格,但至少他有勇气杀死赵高,认为“婴死生之义备矣”。
这个观点看似客观,但其实是儒家从道德上批判秦朝的思想的自然延伸:正因为秦朝苛政害民,所以他的统治者自然得不到上天庇佑,而成为有缺陷的人。
这种因果倒置的结论,是唯心主义的正常逻辑。
对秦朝灭亡进行的第三点总结是指责它摒弃传统。
博士淳于越是以这一观点最早进行对秦帝国政策的批评的,认为秦的政策与古代圣王之制大相径庭。而他对始皇的进谏直接导致了李斯关于焚书的建议。
从此以后,李斯的建议一直是陈腐的儒家对秦朝进行批判时极为喜爱引用的材料。
贾谊同样没有缺席在这一层面上的批判:“借使秦王计上世之事,并殷周之迹,……裂地分民以封功臣之后,建国立君以礼天下”——如果做到这些,帝国就不至于灭亡。
这一的观点是极为可笑的,李斯在淳于越奏对之时就已经对他进行了详尽的批判,他以周为例,说明了分封诸侯国只会引起国家的内乱,导致中央政权的衰落。
即使对历史只有一知半解的认识,也会知道行政的本领应该是在于将国家置于中央统治之下,而不是将其分为属国。
汉代在这一方面对传统所做的让步,给其自身造成了极为严重的伤害。
第四个观点是现代马克思主义历史学者们所提出的,它可以笼统概括为社会因素。
通过《史记》详尽到让人疑惑的记载(它甚至记录了人们的密谈,陈涉在带领囚犯开始造反之前,曾是一名雇农,或许甚至是契约奴。